首頁關於群益期貨公司治理專區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

本公司係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會計師事務所並出具獨立性聲明函。


109年10月30日第二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及109年11月11日第八屆第20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經評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逢暉會計師及鍾丹丹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110年8月13日第三屆第2次審計委員會及110年8月26日第九屆第3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經評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政諺會計師及鍾丹丹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111年11月01日第三屆第7次審計委員會及111年11月10日第九屆第13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經評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政諺會計師及鍾丹丹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112年3月10日第三屆第9次審計委員會及112年3月13日第九屆第15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經評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政諺會計師及陳奕任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簽證會計師。

112年度會計師獨立性聲明函評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