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30
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境外人員通行管理新規
【國家移民管理局:境外人員可以在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停留30日】7月30日訊,國家移民管理局制定了《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通行管理規定(暫行)》,現予發佈。境外人員以開展商務交流、國際會展、國際培訓等活動爲主要目的,搭乘國際(地區)航班自境外經浦東國際機場進入商務合作區的,應當由邀請機構提前48小時通過商務合作區的綜合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向商務合作區綜合管理機構備案。確因緊急事由無法提前備案且已抵達浦東國際機場的人員,可以由本人或者邀請機構在現場向商務合作區綜合管理機構備案。境外人員可以在商務合作區停留30日。需要延長停留期限的,境外人員或者邀請機構應當在期限屆滿前24小時向移民管理機構提交相應材料。延長的停留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0日。
最新市場快訊
18:49:25
18:49:09
18:48:58
18:48:27
18: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