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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艾羅能源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之後的反應與措施
                            【艾羅能源: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10月31日訊,艾羅能源公告稱,公司因部分募投項目進展披露不準確、變更項目實施地點披露不及時、未披露募集資金賬戶被訴前保全情況等問題,被浙江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同時,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新富、董事會祕書盛建富、財務總監閆強也因未能勤勉盡責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公司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深刻反思並嚴肅整改,提升規範運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
                        
                        
                        
                    最新市場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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