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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債券通用回購業務投資者教育與監管規範
【滬深交易所規範債券通用回購投教,強化風險提示與合規要求】2月13日訊,近期,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佈專項通知,針對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投資者教育和宣傳工作中存在的描述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等問題,明確監管要求與整改時限。兩份通知均以規範市場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爲核心,在監管導向與核心要求上高度一致,同時結合各自規則體系呈現細微差異,共同構建通用回購業務投教工作的合規框架。通知以規範投教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爲目標,依據兩個交易所的會員管理規則、債券交易規則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提出具體要求。(中證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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