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8
關於土地管理及集體經濟組織的政策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5%】3月18日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嚴格機動地和新增耕地管理。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5%,且不得新增。通過依法開墾、復墾及土地整理等方式新增加的耕地要嚴格管理,縣級以上政府依法明確土地所有權。確定爲農村集體所有耕地的納入農村集體財產管理,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通過確權確地、確權確股等方式承包到戶,可以採取多種方式發展生產經營,由集體經營的所得收益主要用於分紅,確保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受益。(新華社)
最新市場快訊
05:12:56
05:10:09
05:09:49
05:07:14
05: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