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10
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新規:強化數據安全與用戶權益保護
【國家網信辦等五部門:擬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戶交互數據】4月10日訊,國家網信辦等五部門聯合公佈《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重點規定了以下擬人化互動服務規範:一是明確安全主體責任。二是加強擬人化互動服務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要求其明確擬人化互動服務部署、運行、升級、終止服務等各階段安全要求,保證安全措施與服務功能同步部署、同步使用,提升安全水平;加強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並糾正系統偏差、處置安全事件等。三是保障數據安全。明確加強訓練數據管理,增強數據透明度、可靠性、多樣性和安全性;要求依法落實數據產權等制度,採取數據加密、訪問控制等措施保護用戶交互數據安全;明確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擬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戶交互數據。四是保護用戶權益。規定擬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的用戶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義務,要求向用戶提供交互數據複製、刪除等選項,提供便捷的擬人化互動服務退出途徑;明確停止提供擬人化互動服務的,應當提前告知用戶或及時發佈停止服務公告,並規定健全用戶申訴和公衆投訴、舉報機制。
最新市場快訊
13:02:21
13:00:06
12:50:49
12: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