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開審 川普關稅岌岌可危
美國最高法院5日開審川普政府對等關稅案,由於大法官不分保守派和自由派,都對川普總統動用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全球性關稅提出嚴厲質疑,導致川普對等關稅政策岌岌可危。媒體推測判決最快年底前出爐。
川普5日在福斯新聞受訪表示:「聽說今天開庭進行順利。萬一我們輸了官司,會給我們國家帶來毀滅性後果,這是我國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
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中,保守派占6席,自由派僅3席,保守派居多下,川普今年1月就任總統後的幾個爭議性案件,判決都對川普有利,但此次連數名川普任命的保守派法官都不挺的情況,導致川普政府敗訴、對等關稅遭推翻的可能性不小。
5日針對川普關稅是否越權違法進行言詞辯論,在將近3小時的激辯中,大法官無論保守派或自由派,都對代表川普政府出庭辯護的律師、聯邦檢察總長索爾(D. John Sauer)提出尖銳詰問。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指出,在此案之前,從未有美國總統援引IEEPA課徵關稅。
5日辯論庭的癥結點,在於川普援引1977年IEEPA加徵對等關稅的合法性。照美國憲法規定,制定關稅權力隸屬於國會,IEEPA未明確提到「關稅」,僅稱國家在面臨異常威脅的緊急狀態時,總統可「控管」進出口。
據華爾街日報分析,最高法院一般在言詞辯論結束後的3到6個月才會裁決,但大法官已同意加速審理川普關稅案,觀察人士預計年底前判決就會出爐。
川普還有B計畫
5日合併訴訟的關稅,包括向中國、加拿大與墨西哥加徵的「芬太尼關稅」,以及影響幾乎遍及全球的「對等關稅」。不過即便川普對等關稅遭最高法院推翻,媒體分析川普政府還有B計畫,另有5個法源可用來徵稅。
包括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允許總統以國安為由對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稅率與實施時間無上限。
1974年貿易法第201條,若進口增加重創美國產業或產生威脅,最高可在原稅率之上加徵50%關稅,期限4年、最長可持續8年。
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若認定歧視美國企業或牴觸貿易協議下的美國權益,總統可加徵關稅且稅率無上限,為期4年、必要時無限期延長。
四是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可針對處理「重大國際收支失衡」等問題課徵關稅及1930年關稅法第338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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