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保公司上路 監理彈性化
推動保險業數位轉型為金管會當前的重點政策,具體做法為將純網路保險制度,調整為數位保險公司。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關於未來的制度發展,可借鏡新加坡經驗,例如採取分級審查機制,以及監理彈性化的規範等做法。
金管會於2024年底,將純網保制度調整成數位保險公司,改革重點包括降低最低資本額門檻、放寬發起人資格、取消設立家數限制並採隨到隨審機制,允許設置實體服務據點,及提供一定比例的創新商品等,同時規劃提供一定期間的創新業務試行空間,預計最快今年第2季,開放業者申請設立。
法制局強調可以借鏡的新加坡經驗,是指由新加坡金管局(MAS)統一監理韓保險業在內的金融產業。為推動「智慧金融中心」政策,新加坡金管局以監理沙盒制度,作為核心監理工具,在可控風險環境下,促進創新金融服務之測試與實際應用。
星國金管局2019年提出Sandbox Express(快捷沙盒),從事特定業務的業者,得於預先設定的條件與範圍內,快速進入創新測試,無須經歷既有沙盒的完整申請程序,藉由加速創新項目的審批過程,使創新企業能更快進入市場。
至於業者須遵守的核准條件,包括對消費者提供清楚且適當的資訊揭露,定期向新加坡金管局提交測試進度報告,以確保監理透明度與市場信賴等。
根據相關指引,金管局為依據提出的金融服務性質、申請者身分及具體申請內容,就個案決定可放寬的法律與監理要求。其中涉及客戶資產保護、資訊保密及防制洗錢等核心規範,原則上不得放寬,而資本適足性及公司治理等要求,則得視情形彈性調整。沙盒測試期間屆滿後,所有監理寬鬆措施即告失效,須全面符合現行金融監理法規,始可正式提供相關服務。
法制局認為,我國雖已針對監理沙盒,制定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但相關規範設計及實務運作,尚有發展空間。若要促進數位保險公司長遠發展,有賴完善法制規範與強化動態監理機制。
監理機關應逐步朝向更具前瞻性與彈性的動態監理模式發展,除確保資料保護與資訊安全外,應建構明確且可預期的監理規範,使業者得於合規且風險可控範圍內,進行創新測試,降低不必要的制度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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