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3-3期遊戲規則反覆 政府選商莫忘初衷
相較風電第二階段及3-1期選商,業者敲鑼打鼓,吹哨壯膽,大肆宣傳要積極搶標,風電3-3期卻顯得「靜悄悄」,令風電供應鏈廠商忐忑不安。尤其,風電3-3自3月底公告起跑迄今,遊戲規則一改再改,業者無所適從,經濟部是否應思考:風電3-3期選商初心究竟是什麼?才不會亂了套。
今年2、3月間,經濟部倉促端出風電3-3選商遊戲規則,宣稱首次打破零元競標,有保底價格投標,且宣布設計很多「獎勵」機制,惟對這些「獎勵」,業者非但不領情,還引發「20+N+10」營運年限之亂。
針對國產化政策,經濟部取而代之用ESG來包裝,卻又囿於歐盟關切,不敢大方坦言基於能源韌性考量,要有在地產業鏈結,像小媳婦般,強調沒有硬性規定,ESG自由發揮,遮遮掩掩,最終恐淪四不像。
以海域最大化而言,業者開始就大聲疾呼已解約風場及兩岸航道,能否一併開放投標,讓業者有動力及誘因參與3-3期投標,但經濟部百般不同意,7月2日才突然開放三座解約風場納入3-3期,可惜不是開放獲配風場投標,反而限制作為「擴充」風場,綁手綁腳的結果,還是逼得有意投標業者搶同一塊風場,無法各得其所,政府則落得像「狗咬呂洞賓」,陷捉襟見肘窘況。
從「20+10+N」獎勵機制更改,到開放解約風場作「擴充容量」範圍,「違約金罰則」及履約保證金擔保等議題修正,說好聽是政府「從善如流」,說難聽則是「節節敗退」,何以致此?只能說經濟部未在第一時間傾聽產業界聲音,充分溝通,謀定後動。
3月底在業者雜音不斷下,經濟部逕自公告風電3-3期選商機制,迄今開跑三個多月,行政契約仍付諸闕如,遊戲規則一改再改,顯見政府思慮不周,摸石頭過河,且戰且走。
這次3-3選商「靜悄悄」,並未引起任何漣漪,透出業者多猶豫不決的不尋常警訊,經濟部應思考3-3期風場選商初衷是什麼?了解業者真正想法及需求,制訂業者可執行的遊戲規則,以免選商結果僅一家得標,就失去選商目的,政府丟了面子也會失了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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