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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無人機發展 朝野須審思議題

schedule 2026/08/27 10:00:09

國防需求相當重要,無人機又是現代國防重中之重,致使朝野都對於預算編列方式與主管機關執行方式堅持己見,但如何涉及少子化的社福、涉及公平分配等相關政策與議題,同樣十分重要,且須審慎思考財政結構。

 暫不提朝野預算編列方式、主管機關等分歧,需要注意到,這都是一個涉及超過2千億元規模的法律案。特別預算有其彈性,但仍需要透過舉債等方式支應,僅是在《預算法》下受到的舉債與審查的規範更少,但實際編列且一次性支持這筆巨款,仍是對台灣財政有重大影響。

 以幾個層面討論無人機特別預算。

 首先,《預算法》規定特別預算得於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情況下提出。但政府在剛通過7千多億《國防特別條例》後,馬上再提無人機特別預算,又不排除再提其他特別預算的可能性,以補足此前《國防特別條例》被在野刪減的4千多億無人機規模,勢必再陷朝野僵局。

 第二,特別預算財源來自舉債與上一年度歲計賸餘,明年度總預算考量到AI紅利公平分配,將所有歲計賸餘拿來進行普發現金,顯示政府考量的公平分配重要性不亞於無人機。

 加上這涉及「財政紀律」問題,且立法院每年審年度預算,本來就是民主政治下的一種監督機制,再以當前財政狀況優良,不必為總預算舉債,也象徵其實公務預算有額度為了無人機舉債,以公務預算編列無人機、受到也重視國防和對美關係的在野黨監督,並非不可行。

 第三,還有一點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即「軍用無人載具到底該不該交給經濟部主管?」目前按政院版本,由國防部主責軍用無人載具的採購;在野版本則有由經濟部主管的設計。如果是採購農業、物流及商用無人機與民用無人載具等,由經濟部主管並無不可,但如果採購的是軍用產品,且應依照國軍作戰需求部署,正如賴清德提出「經濟部不是國防部,可能忽略國軍專業需求」論點,質疑本身也具合理性的。

 第四,國人亦關注,未來究竟要在無人機上應投入多少經費,及採購什麼項目等議題。也就是錢那裡來?立院如何監督?由那個主管機關決定採購什麼?都有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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