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條例版本差異 關注2面向
在野、尤其藍營主導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27日三讀通過,與政院版有預算編列方式、涵蓋範圍等不同之處,後續國防採購需求等面向如何動態變化將是觀察重點。
行政院提出《無人載具特別條例》,以國防部主導,規劃2,100億元特別預算去採購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以及小型自殺無人艇,並預期藉此助攻無人載具產業快速發展與打造。
在野三讀版本,將原本訴求國防為主、產業為輔的院版構想調整,成為產業為主、涵蓋國防的大範圍法案,規劃公務預算編列,預算規模設定2,400億元的「下限」,涵蓋不再僅是軍工領域,而是全方位產業政策。
原本的主管機關爭議,在三讀版本增設國防部管轄情境後有所緩解。原本綠營抨擊2,400億元採購不足支撐國防等疑慮,也在2,400億元能增編預算通過後,有緩解可能。
三讀版與政院版的差別,將有兩個面向觀察點,預算增編是潛在解方,屆時實際執行狀況值得關注。
首先是在野立場強調監督性質、不濫用特別預算;而政院綠營持續訴求,不以特別預算一次性給產業足夠大的支持,無法有長期穩定訂單承諾。
後續預算增編的空間實施狀況,能否替代特別條例,用一次性大金額,給予產業界穩定長期的支持。
第二是政府持續訴求的國防需求,在1.25兆元國防特別條例提出、後續被刪減4,700億元後,行政院就立即迅速設法補足這個缺口。隨即提出2,100億元《無人載具特別條例》,這只是其中一環,後續還有約2,600億元缺口要補足。
雖然2,100億元特別預算被杯葛,但行政院曾表示,考量用特別預算、追加預算、年度預算來補足這筆國防缺口。而2,400億元為「下限」的三讀版條例,給予補足國防需求操作可能性。
但在朝小野大的格局下,加上在野陣營對於國防高強度監管、對於產業發展更加重視的特性下,能預期上述兩大觀察點將有不同難易程度的實現機率。但無論如何,產業與國防多了一種長期常態發展的可能性,是業界與民間都樂於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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