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業聯徵上路 兩門檻把關
銀行、券商跨業聯徵訂10月31日上路,為澄清外界疑慮,金管會29日指出,新制下券商跨業聯徵啟動設有二道門檻,並非主動強制查詢,前提是要與客戶告知資料範圍並取得客戶同意,金管會強調,跨業查詢只是銀行或券商在授信審核時的參考項目之一、不是唯一的項目。
新制上路在即,外界質疑銀行、券商「主動強制」查聯徵的機制,恐有違反個資保護法的爭議,金管會就此提出上述說明。
據了解,新規實施後券商要能使用到跨業聯徵的機率,其實相當低。原因是,要能啟動跨業聯徵的條件是「單一客戶新增貸款要達3億元以上或券商淨值1%,二者取其高」,目前大型券商的淨值約在千億元以上,意謂大戶要向券商借超過10億元以上,才可能被大型券商調閱聯徵資料。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明,以前券商只看得到客戶在銀行是否有逾期繳費狀況,看不到詳細貸款資料,今年10月31日起,券商就可透過聯徵查詢客戶在銀行的「不動產、動產、企業投資、周轉金貸款」最新一期的月結資料。
但前提是,必須是達到一定門檻的客戶才能查,即「單一客戶新增貸款、且整體授信額度達3億元或達券商淨值1%,兩者取其較高者」,且查之前要告知客戶查詢範圍並取得同意,客戶不同意就不能查,當然,券商也可選擇不借款給該客戶。
銀行副局長張嘉魁也補充說,為強化銀行對個人理財風險管理,10月31起,國銀對「新承作」的個人貸款,資金用途若是「投資理財」,就能透過聯徵中心與證交所建置的跨業查詢機制,去查客戶在券商的信用資料,同樣也要事先獲得客戶同意及告知查詢範圍。
設立這項機制的目的,是要強化銀行對個人授信風險的控管,銀行使用跨業聯徵查核的結果只是授信審核的參考之一,銀行辦理貸款時,仍要依授信5P原則,綜合評估借款人信用狀況及資金用途、還款能力等審慎辦理。另外,10月起銀行要新增申報「個人理財周轉金」數字供監理使用,跟券商要查的周轉金資料並不相同。
新制下,銀行能查到客戶在券商的「融資融券、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有價證券借貸」等四類資訊,而這些資訊都是每日即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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