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國家融保 政院大舉放寬
亞太地區未來能源基礎建設瞄準離岸風電,為提供穩定投資環境及政策信心,吸引跨國投資來台,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除盤點風場提出十年中長期發展政策藍圖,決擴大國家融資保證第二期保證專款及倍數,提供離岸風電融資保證額度達1,572億元,且將延長保證年限至30年,並檢討放寬單一企業融資額度上限不受300億元限制。
韓、日、越南、菲律賓等近年積極推動離岸風場開發,尤其韓國密集祭誘因,開放設置容量,吸引跨國投資人青睞。
鄭麗君7月底邀集SEMI(能源合作組織)、GESA風能產業委員會,沃旭能源和CIP等風電業者,就離岸風電融資交流機制座談。風電業者及公協會反映,盼盡速縮短國家融保審查流程,加速融資安排之確定性;並參考國際融資實務,調整授信年期,將現行20年融保期限調整至25年以上,並彈性化單一風場可貸額度上限。
對業者訴求,鄭麗君稍早公布行政院盤點中長程可開發海域,提出至2039年中長程發展藍圖,每四年釋放8GW,至2039年累計離岸風電設置容量達24.7GW~27.9GW。另國家融保第二期,將再增專款35億元,保證倍數由10倍擴至12倍,以保證專款第一期現有96億元加計35億乘以12倍,保證額度能量達1,572億元,並同意融資保證年限延長至30年,檢討放寬單一企業融資額度上限,支應3-1~3-2期融保需求。
另對未來融保第三期(3-3期)及第四期(3-4~3-5期),鄭麗君表示,將視保證額度使用情況及業者需求情況「滾動檢討」融資保證專款及倍數,保留彈性增加融保承作量能。經濟部預估,3-4期~3-5期(設置容量約12.8GW~16GW)國內融資需求約1.5兆元,國家融保需求將擴至4,800億元。
單一企業融資額度上限自300億元放寬至多少?官員說經濟部研議中,可視個案彈性決定也可定額放寬,國發會將依經濟部回函,併同年限延長至30年,提報行政院核定。
完善資金鏈上,高層說兆元國家投資發展方案針對風場,建設開發階段鼓勵PE投入,進入穩定營運後由REIT接手資產,PE退場回收資金再投入新開發案。鄭麗君指示金管會盡速和立院協調完成《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法,讓基金型REIT可上市發行,提供大眾投資以打造全民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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