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5
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管理新規範解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租賃物價值,嚴禁低值高買】12月5日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管理辦法》,其中指出,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通過有效方法和規範程序對租賃物、承租人、擔保人、抵(質)押物等方面進行客觀、公正、審慎的調查,掌握租賃物權屬和價值等情況,瞭解承租人、擔保人及其他增信主體經營、財務和信用狀況,確保融資租賃業務真實、風險可控。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租賃物價值,嚴禁低值高買。金融租賃公司開展直接租賃業務時,可以根據實際購買價款或廠商指導價格等因素合理確定租賃物價值;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當以承租人所持有資產的賬面價值爲基礎,選用合理的估值方法確定租賃物價值。(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最新市場快訊
18:37:39
18:37:26
18:36:34
18:35:40
18: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