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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證監會對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監管措施概述
【證監會對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警示函措施】2月13日訊,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是債券內控把關不嚴,個別項目對質控內核提出的意見回覆不到位,內核未實行閉環管理;二是個別公司(企業)債券項目受託管理履職盡責不到位,未對存續期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的事項進行充分關注;三是個別ABS項目基礎資產轉讓覈查不充分,存續期未持續跟蹤核心企業經營情況。我會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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