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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新規公佈
【國家醫保局發佈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4月3日訊,《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互聯網醫院可依託其實體醫療機構申請簽訂補充協議,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符合醫保支付範圍的相關費用,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其所依託的實體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結算。(國家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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