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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原尚股份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之事件分析
【原尚股份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6月16日訊,原尚股份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廣東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餘軍、黃秋娜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以下問題:公司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將部分應以淨額法覈算的收入按總額法覈算,導致2025年半年度財務報告、2025年三季度財務報告多記收入0.2億元、0.91億元,多記營業成本0.2億元、0.91億元,對利潤總額沒有影響。上述情形導致公司2025年半年報和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相關規定。餘軍作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黃秋娜作爲財務負責人,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時對上述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及追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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