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匯率會計 財委會指點江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2日通過臨時提案,針對壽險業者面對匯率變動的因應做法,要求金管會審慎處理,降低匯率對保險公司帳面價值波動影響,排除或變更保險公司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範。此臨時提案還要求監理機關,應研議採取其他暫時性措施的可行性,化解保險業者面對匯率變化的難度,但仍應遵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忠實呈現保險業經營結果。
該提案由四位立委提出,最後修正文字的還加上「金管會將研議結果半年內交財政委員會」等字眼。
提案內容強調,由於金管會應確切落實保險業,在明年1月1日起全面適用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規範,要求保險公司的資產與負債,皆須以公允價值評估,以忠實呈現其經營的風險與經效,企業財務報表的公允性與透明度,是金融市場運作基石,應審慎處理降低匯率對保險公司帳面價值波動影響,而排除或變更保險公司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範。
立委質詢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時指出,明年起壽險適用IFRS 17,為方便壽險業因應外匯變動虧損,金管會是否將大開後門,修改國際準則規範,方便壽險業美化帳面?彭金隆回應說,國際會計準則是為了允當表達,而不是死守準則,全世界適用IFRS 17的情形沒有完全一樣,很多國家不採用IFRS 17。
因壽險業長年花費巨資外匯避險,成為龐大負擔,並容易受匯率波動影響其財務的穩健,為此,壽險公會日前研擬後,提出「壽險業匯率評價在地化措施建議」及「長遠解決匯率風險」等提案,包括AC債券的投資部位採攤銷評價、採十年匯率均價、遞延資產及匯率覆蓋法。
近期外界針對壽險公會相關提案,出現正反面的討論,尤其匯率部分是否應調整,不同觀點者各持己見,交鋒激烈,一方希望監理機關能給壽險業多一點監理上彈性,業者也要自我要求、多一點韌性。
另一方則認為,若把國外債券因匯率變動影響降低,外界難以判斷公允價值與實際損益,何況目前已經有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制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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