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擬對全球主權財富基金“徵稅”,或引發新一輪大撤退?
美國當局已提議進行一項重大改革,可能讓主權財富基金需爲其在美國的投資繳納稅款,這將對美國私募資本行業的部分最大投資方造成衝擊。
美國國稅局於去年12月發佈提案,計劃修訂《中國稅收法》中主權財富基金及部分公共養老基金用於申請美國稅收豁免的相關條款。這是特朗普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政策衝擊中的最新舉措,這些政策已促使主權財富基金分散其在美國的投資敞口。
根據《中國稅收法》第892條款,外國政府及其控制實體(包括主權財富基金和部分公共養老基金)在美國國稅局認定的投資活動中無需繳納美國稅款,但如果從事美國國稅局視爲商業活動的行爲,則需納稅。
在此次提案中,美國國稅局將擴大“商業活動”的定義範圍,把部分以往被視爲投資的活動納入其中。這些修改將影響主權財富基金向企業提供貸款以及對私營公司進行直接股權投資等情況。根據新提案,可能導致主權財富基金產生納稅義務的活動包括向企業直接放貸,以及在債券違約重組中發揮作用等。
國際律所Squire Patton Boggs稅務合夥人傑弗裏・科佩爾(Jeffrey Koppele)表示,這些擬議法規包含了主權財富基金需要考慮的新要點和潛在陷阱,主權財富基金投資者應審視自己的投資組合。
特朗普在第二任期內採取了愈發激進的措施來提振美國經濟,包括對貿易伙伴徵收高額關稅,併入股英特爾等本土企業,而此次提案正是在此背景下推出的。
諮詢公司Global SWF的數據顯示,2025年全球主權財富基金的私人信貸投資達5500億美元。去年,它們在美國的直接私募股權投資規模增長了兩倍多,達到730億美元,其中三分之二爲聯合投資。
在提案中,美國國稅局還計劃重新制定主權財富基金在私募股權投資組合公司中持股的稅收規則。目前,只要主權財富基金在私募股權組合公司中不擁有經濟或投票控制權,其少數股權通常被視爲投資活動,無需納稅。但根據擬議修改內容,“控制權”的定義將擴大,包括擁有通常伴隨戰略持股而來的某些投資者權利。
這些變化還可能影響所謂的“blockers”,即主權財富基金和養老基金在通過聯合投資結構與私募股權公司共同直接投資組合公司時通常使用的特殊目的載體(SPV)。SPV原本可保護免稅投資者免受納稅義務影響,但如果SPV被認定對組合公司擁有“實際控制權”(包括擁有私募股權聯合投資中常見的投資者保護權,如退出諮詢權等),則向主權財富基金分配的收益可能會被徵收高額稅款。
Global SWF董事總經理迭戈・洛佩斯(Diego López)稱,國有實體持有的私人信貸資產中,約四分之一來自直接投資,而非通過私募市場資產管理公司的基金進行投資。
科佩爾指出,即便主權財富基金在多年前債券違約可能性極低時就已買入債券,但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提案,若其在公司債務重組中發揮作用,也將被視爲從事商業活動。而且這些擬議法規若以當前形式最終敲定,可能會適用於主權財富基金已進行的投資。
從理論上講,失去第892條款規定的免稅資格可能會使整個基金的免稅待遇失效。不過律師和專家表示,實際影響程度取決於基金的法律結構,投資者還可依靠其他稅收豁免條款。公衆對該提案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爲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