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國家融保放寬 開發商:有助提高官股行庫融資額度
行政院決擴大放寬國家融資保證機制,風電開發商認為有助提高官股對風場計畫的融資額度,及整體國內公民營銀行對綠能基礎建設融資的信心,降低開發商前期自有資金的壓力。而韓國日前提高躉購費率延長5年至25年,業者坦言對爭取投資開發風場相當具有誘因,但這和國家融保的放寬,兩者無法拿來作比較。
風電開發商都認為,這是相當正面的訊息,認為政府認同企業購售電契約(CPPA)「20+10」的意向,擔保年限延長至30年,單一風場金額上限也擬提高,如此有助官股行庫提高信心,更大膽放心擴大單一風場放貸額度。
據業者透露,外商銀行對在台離岸風電計畫,單一銀行能承作上限約在80億元,官股銀行通常會拿外商行庫上限額度來比較,提供融資自我設限;反而民營行庫知道風險多大會大膽放心貸放,沒有放貸上限,100億、140億元都有。
至於外銀,更不需要外國出口信貸(ECA)擔保,恨不得貸更多資金給風電業者,因此官股行庫拿外銀作比較沒有道理。
據悉,風電開發商向政府遊說的理由,指目前CPPA售電給綠電大戶,都是電業執照20年,再依電業法申請展延10年,至少售電年限30年,且每次可申請展延10年,並未限制次數,生命週期至少30年以上,因此國家融資保證年限應跟進國際實務延長25~30年,以符合風場生命周期及國際授信架構。
至於韓國最近釋出躉購費率再延展5年延長為25年,業者坦言,台灣的國家融保機制的擴大放寬有它的意義,和韓國的躉購費率延長5年,是完全不同的議題。
據悉政府已優化保險業透過PE投資公建,若PE投資公建比重達80%,適用風險係數由10.18%降至1.28%,投資限額放寬25%。除鼓勵金融業者參與風場開發,行政院也指示經濟部研議國營事業、科技業等民間業者,參與離岸風電投資的誘因,讓多元資金可參與離岸風場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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