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AI算力設施 雙所得擬免稅
配合政府兆元投資方案,財政部對重大公建持續加碼優惠政策,財政部近日公告修法,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規範,將新納入AI算力設施營運所得及勞務所得及勞工育樂中心業務所得等。
財政部說明,主要是先前已將AI算力設施、勞工福利設施納入重大公共建設範疇,因此本次修法是讓相關租稅更加明確,也透過免稅政策,希望增加誘因,鼓勵更多民間資金可投入政府提供免稅的重大公建範疇。
像是數發部即推動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AI算力中心BOO案,採促參模式,徵求企業投入建置AI算力中心,是台灣首宗指標型數位建設促參案,首波共有3家業者申請,第二波也有2家業者表達意願。
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促參個案,民間機構得享有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減免與股東投資抵減等稅賦優惠。
財政部今年9月發布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列勞工福利設施等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本次則是預告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條文,完備相關規範。
財政部說明,修正草案擴大並調整適用免納營所稅項目,增列「數位建設」的AI算力設施營運所得及勞務所得、「勞工福利設施」的勞工育樂中心業務所得及「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項目下「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的住房照護所得。
申報機制方面,修正草案明定,民間機構自經核准參與重大公共建設的年度起,至免稅期間最後年度止,於每年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須依格式填報相關課稅所得額並檢附相關資料,供稅捐稽徵機關審核。
財政部提醒,若經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核定。此外,每年申報須填報課稅所得計算表的規定,是自202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適用。
財政部說明,依修正草案,重大公共建設免納營所稅範圍,依母法與範圍公告日期分別回溯施行,其中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自2023年8月28日、數位建設自2026年3月30日、勞工福利設施自2026年9月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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