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對全球“能源咽喉”開價:霍爾木茲海峽正式收費,特朗普放狠
伊朗議會已通過一項立法,正式對通過霍爾木茲海峽的商船徵收過境費用。據與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關係密切的塔斯尼姆通訊社(Tasnim)和法爾斯通訊社(Fars)報道,這一法案將自3月初以來以臨時方式執行的收費體系正式寫入法律。此舉可能會重塑全球能源貿易流,還標誌著地緣政治的重大升級。
該法案由伊朗伊斯蘭議會(Majlis)民事事務委員會起草,在法律層面確立德黑蘭對該海峽的“主權、控制和監管”,同時開闢新的國家收入來源。委員會主席、議員穆罕默德禮薩·雷扎伊·庫奇(Mohammadreza Rezaei Kouchi)以直白的商業邏輯爲這一舉措辯護。
他表示:“議會正在推進一項計劃,正式將伊朗對霍爾木茲海峽的主權、控制和監管制度化,同時通過收費創造收入來源。”他還補充稱,這條航道與其他運輸通道並無不同:“霍爾木茲海峽同樣是一條通道。我們保障其安全,因此船隻和油輪向我們繳納費用是理所當然的。”
據伊朗媒體援引伊朗議會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委員會官員的話報道,新的航行管制計劃還包括禁止與美國、以色列或此前曾對伊朗實施單方面制裁的國家有關的船隻通過該通道,同時通行費用必須以伊朗里亞爾支付。此外,該計劃還要求與阿曼進行協調,阿曼共同控制對岸狹窄的海上走廊,這表明該計劃具有更廣泛的區域層面。
稍早前,被問及伊朗計劃在霍爾木茲海峽收取通行費一事,美國總統特朗普表示:“我得先確認這是否屬實,但美國可以非常迅速地終止這一行動。我們兩分鐘內就能完成這項工作。我們能迅速地完成,以至於你會感到頭暈目眩。”
分析人士警告說,任何正式實施的通行費或過境限制都可能進一步加劇國際貿易路線的緊張,加劇該地區的緊張局勢,並加劇石油進口國的不確定性。
已經在實施的收費機制
這項立法實際上爲一項已經在海上運行的安排提供了正式法律依據。自3月中旬以來,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已在靠近伊朗海岸、位於格什姆島(Qeshm)與拉拉克島(Larak)之間的受控航道實施事實上的審查與收費制度。
尋求通行許可的船隻,必須向與革命衛隊有關聯的中介機構提供包括國際海事組織編號(IMO number)、貨物清單、船員名單、所有權信息及目的地等資料,隨後才能獲得航線編碼和護航服務。
彭博社報道稱,一些船隻爲獲得通行已支付高達每次航行200萬美元的費用。伊朗國家電視臺援引議員阿拉丁·博魯傑爾迪(Alaeddin Boroujerdi)的話證實了這一數字。他直言:“戰是有成本的,因此我們理應這樣做,從通過霍爾木茲海峽的船隻收取過境費用。”
不過,目前尚無任何國家、進口商或船舶運營方公開承認支付過相關費用,具體交易安排也未披露。
更廣泛的背景是:自2月底美國和以色列對伊朗發動打擊以來,該海峽對大多數商業航運實際上已處於關閉狀態。塔斯尼姆通訊社估算,如果按每艘船約200萬美元收費,並以戰前每日約140艘船通行爲基準計算,年收費收入可能超過1000億美元,相當於伊朗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20%至25%。
該媒體還提出了一個更爲保守的方案,參照蘇伊士運河和巴拿馬運河的收費結構,將費用設定在每艘約40萬美元。海事情報公司Windward報告稱,目前海峽兩側仍有近2000艘船隻滯留,許多運營方選擇原地等待,而非轉向耗時更長的替代航線。
法律與地區反對聲音
該法案一經提出,便立即遭到伊朗鄰國及法律專家的廣泛譴責。海灣合作委員會(GCC)祕書長賈西姆·穆罕默德·布達伊維(Jasem Mohamed Al-Budaiwi)明確表示,這一收費行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與蘇伊士運河或巴拿馬運河不同——後兩者爲人工開鑿水道,埃及和巴拿馬依法可對通行船隻收費——霍爾木茲海峽屬於天然國際海峽,這一屬性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具有決定性法律意義。
該公約已獲168個國家批準,明確保障船隻的過境通行權,並禁止沿岸國家對過境船隻設置障礙、實施歧視或收取費用。
伊朗方面則主張,上述條款對其不具約束力:德黑蘭雖於1982年簽署該公約,但從未批準。伊朗官員因此認爲自身不受“過境通行制度”約束。對此,美國海軍戰爭學院(U.S. Naval War College)國際海洋法教授詹姆斯·克拉斯卡(James Kraska)予以反駁,稱“在國際法下,沿海國家在國際海峽收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哥倫比亞大學全球能源政策中心資深研究學者凱倫·楊(Karen Young)同樣態度明確,稱這一“收費站”設想“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行”,並警告海灣合作委員會成員國——包括阿聯酋、沙特和阿曼——“不會接受,也不會容忍”任何圍繞霍爾木茲海峽通行權的雙邊談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