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聲明
  1. 首頁
  2. 網站聲明
  3. 客戶權益

客戶權益

為維護客戶權益,本公司除依各類金融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向客戶說明,並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第5條,訂定業務紛爭之處理及相關之申訴,提供客戶有效溝通與申訴管道(若為一般問題如看盤軟體操作使用,請點選 【聯絡客服中心】 進行詢問):

客戶權益及注意事項:

  1. 請勿將印鑑、存摺及網路下單之帳號密碼交付他人。
  2. 除期貨經理事業外,本公司員工不得接受客戶全權委託、作獲利之保證或約定分享利益或共同承擔損失。
  3. 本公司員工不得接受未填具授權書之非本人下單。
  4. 本公司員工不得代客墊款,及與客戶有借貸關係或為借貸之媒介。

為保障您的權益,再次提醒您!
本公司銷售各項商品之款項收付均有指定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非私人帳戶),本公司不受理現金收付作業,請勿將現金款項交付本公司員工代為辦理匯款或轉帳作業。並請妥善保管電子交易密碼及電子交易憑證,勿將密碼或憑證交付他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受理申訴管道:

客戶對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紛爭,應由業務權責主管向客戶委婉說明與平息爭議,客戶如仍有疑慮,可透過以下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訴:

  • 客服電話:412-8878(手機請加02)
  • 電子郵件: cs@capital.com.tw
  • 臨櫃受理:本公司各營業單位

回應申訴程序:

  • 客戶申訴案件於受理暨調查後,本公司將處理結果回覆客戶,若需提供書面資料,須經本公司法務單位審核後始能交付。
  • 申訴客戶對於本公司之處理,如無共識或仍有質疑,致拒不接受回覆之方案時,如有必要,客戶得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調處紛爭。

適當調查申訴之程序:

  • 為加強服務品質,本公司確保從業人員知悉本辦法及遵守本辦法處理申訴,且以迅速與公平之原則處理申訴案件。
  • 本公司辦理客戶申訴之人員,對於經辦紛爭事件之客戶資料,除依法令接受必要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 群益證券 群益投顧 群益保險 群益投信 群益香港
期貨總公司:(02)2700-2888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1
台中分公司:(04)2319-9909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2段633號3樓之6
通過A無障礙網頁檢測

預約專人開戶

保證金

合約規格

LINE官方